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要求妻子净身出户。妻子花钱让侄女雇凶,与人一同杀害丈夫并抛尸江中,直到15年后被抓获。
日前,该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5年下半年,被害人高某明(殁年38岁)有外遇后向被告人李某珍甲提出离婚,且要李某珍甲净身出户。李某珍甲不同意离婚,二人夫妻感情日趋恶化,李某珍甲便萌生了杀害高某明的犯意。
2006年2月初,为达到杀害高某明的目的,李某珍甲在贡山县城购买了安定药片、尼龙绳、头套等物品,用家中的窗帘缝制布袋,并指使被告人李某云(李某珍甲侄女)雇凶欲杀害高某明。李某云通过电话雇请和某才(另案处理),并承诺将高某明杀害后给其报酬1万元。
2月6日,和某才邀约另外三人(均另案处理)与李某云汇合一同前往贡山准备杀害高某明。当晚,因高某明未回家,李某云便安排和某才等4人入住贡山县城一招待所等候。次日早晨,和某才等4人因反悔自行返回。
同年2月20日,一男子(不能查实)主动联系李某云,询问杀人的事是否还需要帮忙。李某云征得李某珍甲同意后,让男子带人到贡山。高某明与其子等人就餐后回到家中,21时许,高某明误服下由李某珍甲事先用安定粉末替换的胶囊,之后熟睡在客厅沙发上。
李某珍甲便打电话让李某云带所雇的人到高某明家。李某珍甲、李某云与三名男子(不能查实)将高某明杀害,并将高某明的尸体装入布袋后推入怒江,李某珍甲支付给三男子1万元报酬,便各自逃离现场。
后李某珍甲带李某云前往茨开大桥将作案工具(刀、头套、鞋等物品)抛入怒江。
2006年3月13日,高某明的尸体漂出江面被他人发现后电话报警。经检验、鉴定,高某明系被人杀害后抛入怒江中,死因系颈部锐器伤死亡。
2021年4月1日,贡山县公安局民警先后将被告人李某珍甲、李某云抓获归案。
另查明,在庭审期间,被害人高某明和被告人李某珍甲的婚生子对被告人李某珍甲、李某云表示刑事谅解。
一审法院以原被告人李某珍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李某珍甲和李某云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珍甲与被害人高某明产生家庭矛盾后,指使上诉人李某云雇凶,并与被雇人员共同杀害高某明,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李某珍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李某云听从李某珍甲的安排和指使,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经查,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李某珍甲因家庭矛盾就邀约李某云雇凶共同杀害被害人高某明的犯罪事实是清楚的,二上诉人亦供认,足以认定二上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原判根据二上诉人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二上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坦白及其他量刑情节已作出了罚当其罪的判处。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潇湘晨报)
网友看法
1、网友顶级星星KCK:这男人可恨,就算不爱了,离婚了也要安排好,让前妻过的不差
2、网友不凡的钱宝:身为男人既然出轨想离婚,哪就自己净身出户!一个男人如果没有这份胸襟那以后也不可能有长远发展! 我曾经认识的一位大哥离婚千万家产都留给前妻,就穿着一身衣服出家门,啥都没带,几年后再见他已经又是千万资产,值得我们深思!
3、网友陈小小是肖肖呀:做人给别人留后路就是给自己留后路
4、网友琉水迢迢:参考杀妻判刑10年来判吧
5、网友快乐鱼儿6408:今天看到一个新闻,妻子出轨,要求离婚,丈夫打她胯部和臀部打死了
6、网友N维视界:感觉和另外一个新闻类似又相悖[吃瓜群众][吃瓜群众]
7、网友Kylie:自古奸情出人命
8、网友共听一首歌:杀人触犯国法,理应受到惩处。但被害人实乃太可恨可恶。
9、网友Berlow:这玩意儿过了15年还能查出来?
10、网友寂静岭:我是云南的,云南怒江的,怒江泸水市,泸水市六库,六库傈僳族
11、网友海克斯科技黄桃罐头:它出轨,逼我净身出户,我为了摆脱这恶魔,不仅净身出户,还给孩子抚养费。我相信老天会惩罚它个畜牲
12、网友尘之梦:都是狠人啊
13、网友熙284888752:好复杂,都不想看
14、网友梦魇水火不容:滚滚红尘不昧人伦礼法!不屈邪心淫威!淫恶肆欲阴骘无益!人生宝鉴《阴律无情》《欲海回狂》怅平生丘壑。儿郎肝胆!
15、网友轻松崇左9z4:杀人偿命!
16、网友充了正能量:拿这个新闻来抵那个新闻是吧[微笑]
17、网友不及物动物:两家人都完了,这是那个死男想要的吗
18、网友俊俏鱼儿:这标题写的稀里糊涂的
19、网友诗意溪流sf:灯儿嘎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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