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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养老”潜伏各种投资乱象

来源:周到客户端 时间:2024-10-16 02:45 阅读

“当时我还没住进去呢,就有人就给我推销了。”周先生回忆,去年年底,自己拨打美豪怡致酒店上海长寿路店咨询长包客房相关事宜时,和他对接的一位王姓前厅部经理(以下简称“王经理”)称,目前酒店发售了一种售价2万元,但消费额度有4万元的消费卡,可用于酒店的客房和餐饮消费,限量500张。

周先生当场表示没有兴趣,不会购买,对方也就作罢。

谁知,在酒店住了一段时间,王经理又找到周先生称,现在酒店有投资项目,可以投资美豪旗下的酒店,能有20%的回报率。

周先生表示,他当即提出拒绝,并向王经理指出,这样向老人推销投资项目的行为并不妥当。他还表示,在酒店的公共区域内,他也看到过关于“加盟”的资料公开放置着。

然而,让周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在住期间,他又经历了第三次“被推销”。

这次,是一位自称“酒店客户”的女士,推荐周先生了解一个名为“振农集团”的机构,称可以通过投资有关“种树”的项目,且项目可以获得高额回报。

周先生还称,这些所谓“振农集团”的人员和投资者,时常出入酒店6楼餐厅,聚在一起“开会”。

“什么投资能有那么大的收益?”对于上述投资项目,周先生十分警惕,并表示已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而对于酒店发售的消费卡,周先生也提出,酒店方可能并没有向相关部门报备过就私自发售,存在违规行为。

酒店消费卡的发售合规吗?这两个“投资”“加盟”又到底是什么来头?

日前,周先生告诉记者,针对酒店发售预付费消费卡进行投诉后,他收到了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来的短信回应。

回应内容显示,经调查,市场监督部门对于被投诉人陕西美华酒店有限公司上海美兆华酒店制发预付费消费卡未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对接的行为,已向当事人陕西美华酒店有限公司上海美兆华酒店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同时,回应提到,对于周先生反映的发行20000元一张充值卡的事项,经查该充值卡并非被举报人发行,而是由其上级集团公司所发行。而该上级集团公司上海美豪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闵行区,因此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并向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线索移送函。

记者从企查查了解到,美豪怡致酒店上海长寿路店的经营公司正是陕西美华酒店有限公司上海美兆华酒店。同时,记者从该酒店了解到,其为上海美豪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直营门店。

“加盟连锁酒店,成为未来上市公司合伙人及酒店收益人”——记者在美豪怡致长寿路酒店7楼看到,该楼层公共区域公开放置的一本名为《美豪时代》宣传杂志封底,写着这样的标语。

记者发现,杂志中有一篇《加盟筹开关键问题解答》,显示从加盟到开业要经过项目评估、现场调研等各项流程,此外,杂志中还反复强调“没有所谓的风险保障”“美豪单方无法保障盈利,只有双方严格按照成功的规则执行才能保障盈利”。

记者通过杂志上刊登的加盟客服热线,联系上了“美豪”的一位“范总”。酒店公开宣传资料显示,这位“范总”是集团开发总监。

“范总”向记者表示,个人投资比较推荐旗下的中端品牌,一般来说装修费10万块钱一间房,加上加盟费等,至少要准备1000万。同时他提出,也有更省钱的方法,一些酒店老板不想再经营了,也可以接下这样的酒店,这样只需要投资200-300万元就可以接下一个不错的酒店。

“范总”随后给记者发来了几份关于酒店招商加盟的资料,其中有一份《美豪商管介绍》,介绍了美豪旗下的多个酒店品牌。

记者注意到,以丽致酒店为例,资料中的“品牌投资模型及加盟合作政策”一栏明确提到:“年回报率20%-30%,回报年限3-5年。”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年过六旬的同事姚先生以咨询投资项目为由约见了“范总”,“范总”约姚先生到美豪怡致酒店6楼餐厅见面。

据“范总”介绍,酒店合作的形式情况不一,实际的情况,需要各方在签署合同的阶段进行商议。他例举了这样一种情况,比如在外省的某业主方已经和美豪签署了加盟合同,那么对于投资加盟的人来说,可以在物业交接以后,做一个加盟合同变更,把乙方变更为投资者来执行。

姚先生提出,是否有仅投资几间房或投资一层楼的房间的形式,对此“范总”坦言:“其实以前一年前都有这个机会的,但现在这种已经错过这个机会了。” 在交流中,“范总”向姚先生反复提醒,投资者自己也要做好比较和把关。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同时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那么,“美豪”是否进行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呢?

记者从国家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以“美豪”为关键词查询到,“上海美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特许品牌“美豪丽致”“美豪雅致”“美丽豪”“美豪”进行过备案,备案机关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同时,企查查显示,上海美豪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美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28%。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页面内,特别对投资者做了风险提示:“备案公示表示特许人在提交备案材料时,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但不表明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许企业经营能力、持续合规情况,以及特许经营事业的认可,不作为被特许人财产安全或投资收益的保证。加盟特许经营事业存在风险,请注意识别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

那么,如何做到宣传资料内所称“年回报率20%-30%,回报年限3-5年呢?”

“范总”向姚先生介绍称:“一般酒店出租率达到70%以上就赚钱,因为酒店(有)30%的出租率就可以把运营成本保住,剩下的就是折旧了,因为流水还有40%,所以一般酒店3-4年能回收(成本)……我们往后赚的还有个20-30%,就是折旧的,就是(比如)你赚1000万,你一年里面折旧能挣300万,等于三年多一点,你装修的钱就出来了。”

然而,在当前的形势下,出租率70%是个什么概念?

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报告》显示,2022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为36.73%。该季度平均出租率指标排名全国最高的湖南,为47.02%>

《2022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调查报告》则显示,该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为45.49%,该季度平均出租率最高的湖南,为58.23%>

从酒店行业知名企业公布的数据来看,当前要达到70%出租率,也并非一件易事。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 年 7 至 9 月,首旅如家全部酒店出租率 60.5%,18个月以上成熟酒店出租率 62.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平均出租率为60.63%,2021年同期为64.02%

同时,记者注意到,《美豪商管介绍》展示的“丽致酒店立体投资模型”中,举出的RevPAR/ADR(平均房价)一栏显示,该模型内的RevPAR(编者注:指每间可供租出客房产生的平均实际营业收入,RevPar=客房总收入/客房总数量=实际平均房价×出租率)为401.65,ADR(平均房价)为461.9,并备注:按4年25%收益测算RevPAR。

由此,记者可推算出,按照以上数据,得出上述模型的出租率为RevPar/ADR=401.65/461.9≈86.96%。

对比当下全国酒店出租率的数据,投资者所投资的酒店最终是否能达到这个指标,显然值得深思。

11月中旬,记者和同事姚先生在美豪怡致酒店上海长寿路6楼餐厅实地走访时,一名自称“酒店客户”的女士上前同姚先生攀谈,称自己姓李,在“振农集团”兼职,目前也是长租在酒店。

李女士告诉姚先生,可以成为“振农集团”的“合伙人”,投资“速生柳”业务。

李女士介绍,“振农集团”能对接种树的全产业链,负责技术管理、收购、加工、销售。合伙人出钱向育苗基地买树苗,由农业合作社承包土地进行种植。树木长成后,“振农集团”会拿木材去做生物科技,如木炭、纸浆。

李女士介绍,投资额至少要6万元,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投6万元可以种树15亩,投10万元可以种25亩,投资人可以取得超过70%的回报率。她表示,投资10万元可以成为申请“经纪人”的身份,“到这个身份以后,你自己还有钱(可以)再投,不过你自己挣的话我就挣不到了,我挣你的钱只不过就给你10万里面的佣金。”

说着,李女士向姚先生发送了一些宣传资料,其中包括一个名为“北京振农”公众号。该公众号一篇名为《收益分析|振农项目【内】》的推文宣称:“纸浆林一体化经营模式:1000棵/亩定植,3年后全部包销回收。”

而在“联合育林·预期收益”一栏文章更是直接说明:“联合育林起订1000亩,每亩植树1000棵,起订25亩。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退出,年预期收益约77%。”

姚先生提出想看看合同模板,李女士于是发来一份签好的《速生柳木销售合同》,一份《联合育林合同》和一张收据供参考。

记者发现,《速生柳木销售合同》显示,该投资人向长阳孜涵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4元/株的速生柳种苗25000株,共花费10万元。同时,10万元项目款的收据上,收款单位财务章也显示为长阳孜涵发展有限公司。

而《联合育林合同》显示,供苗方为投资者(甲方),管理方为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种植户为滨州市鲁亿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丙方)。

合同约定:“乙方委托销售速生柳木材的总价款,即为甲乙丙三方的项目合作总收益。甲方占项目收益的21.65%,结算方式为,乙方在2022年7月3日,必须完成委托销售21.65%的木材,优先向甲方分配属于甲方收益部分的收益……乙方占项目收益的5%,结算方式为委托销售时直接扣除。”

不过,记者对比两份合同注意到,《速生柳木销售合同》中长阳孜涵发展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和《联合育林合同》中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竟是一致的,记者核实发现,该电话其实是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

记者拨打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电话询问该公司与长阳孜涵发展有限公司的关系,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我知道您可能有疑虑,我们是不是‘那种类别’的公司,如果真的是的话,我们不可能干10年。”

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像长阳孜涵发展有限公司这样的合作社,都是做育苗的,“振农”作为中介平台对一些可能对农林业项目或者对速生柳项目感兴趣的人,去做一个中介服务,因此投资者并不是投资“振农”,其实是和合作社、育苗公司进行合作。

那么,作为直接签订合同的合作对象,如育苗公司、农业合作社等,投资者能直接和这些公司联系吗?

对此,“振农”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是不可能直接把我们合作的企业的电话直接公布到外面的。如果我们的这些客户天天给这些实体经营者打电话,他们也受不了,所以(如果有事的话)由我们去进行沟通。”

事实上,记者注意到,“江阴发布”在2020年11月发布《风险提示》称,该市处非办(江阴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家为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推荐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对在场的投资者开展风险警示教育工作,并要求公司负责人立即停止业务、及早清退资金。

文章称:“经过初步调查,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注册地址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晏乡柳坪村,工商登记机关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北京振农’公司分别于2017年、2019年、2020年被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该公司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我市的上述3家公司均为北京振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的中介机构或加盟商,属于中介性质,经营范围仅为‘农业信息咨询’、‘农业信息咨询策划’,其不得开展投资咨询、投资理财、代客理财等业务,投资者的投资合同均与‘北京振农’总公司签订,相关投资资金也直接与总公司发生往来,一旦发生兑付风险,相关投资资金将难以追回。”

针对周先生所说的未经报备发售大额预付费消费卡的情况,美豪怡致酒店上海长寿路店负责人王店长表示:“对于我们单门店来讲,此前确实是有这样活动,但是我们的面额没有那么大,我们基本是2000元-4000元,出现2万元的情况,有可能是我们的员工他把2000元-4000元的消费卡数额进行叠加来宣传,所以造成了这种情况。”

此外王店长表示,针对这一问题,酒店目前已在市场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合规的报备,目前门店也没有再出售消费卡。

此外,王店长告诉记者,涉事的“王经理”,也因经济问题,于日前被酒店辞退。

2.宣传加盟美豪酒店:有做加盟的相关资质

对于酒店有人员和资料宣传加盟美豪酒店一事,王店长表示:“我们是品牌方,所以在前期我们也放了酒店加盟的手册,主要是为了引进我们新的加盟客户,具体业务情况要跟我们总公司去做沟通。”

日前,记者联系上了上海美豪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美豪品牌在全国有200多家的加盟店,在酒店的公共部位和客房部分,会放置有关加盟管理的手册,也进行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我们做加盟业务也做了20多年,肯定是有这方面的资质才去做加盟的。”

3.有人员在酒店餐厅“拉投资”:站在经营者角度难以管理

而对于常有人员在酒店6楼“拉投资”一事,王店长表示,该区域是茶餐厅,“早平时有早餐、点心、下午茶,同时这边也接待团队,也会有团队的围餐以及自助餐,人员较多,对于在店客户的情况,作为酒店,也不好去干涉。但针对记者反馈到的问题,如果有相关部门需要我们的协助的话,我们会全力协助。”

在“酒店养老”新场景下,老人如何保住自己的钱袋子?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记者邀请上海信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振伟律师进行探讨。

记者:给投资者看的加盟资料里可以提出“年回报率20%-30%”这样让人有预期的措辞吗?

蒋振伟:虽然这一措辞并不违法,但这是一个无效的表述。从投资角度来说,是无法确保每年的回报率的,投资行为每年的盈亏都是存在变数的,不是一成不变的。

记者:签合同的企业投资者无法直接联系,只能通过中介,有哪些风险?

蒋振伟:首先,签合同的企业如果从未联系过,那么最大的风险在于合同是否是真实存在的,合同上的章是否是该企业所盖;

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真实情况,投资者也无法直接从企业处获悉,从中介处得到的消息是否是真实情况有待考量;

最后,在合同履行发生争议,需要进行催讨时,可能无法直接与企业取得联系,而只能由中介转达,这对催讨的效果有很多的影响,甚至在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上,也会有一定的争议。

记者:在“酒店养老”新场景下,老人如何保住自己的钱袋子?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蒋振伟:老人在酒店养老,虽然在生活起居上有一定的便利度,但同样也给了投机分子可乘之机,老人更要捂住自己的钱袋子。因为在酒店养老的老人大多子女不在身边,对于一些新型的忽悠手法没有辨识度,容易入坑。所以老人对于自己认知以外的投资机会要慎之又慎,在最终决定之前要多与子女或亲朋沟通。酒店管理者则要做好住客和访客登记,管理好人员。

网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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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友顺其自然302672788117:变着花样的诈骗

3、网友怀揣梦想的明月清风:100%是诈骗

4、网友天马行空619619:又一个诈骗枉的出现了。什么投资回报有百分之二十它们还有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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